越南媒体12月9日报道:根据越南公安部第54/2015/tt-bca号通知,从2015年12月6日起,电动摩托(自行)车必须到交通警察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,实行与摩托车同样的管理办法。2016年6月30日以前免收登记注册费,此后未登记注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,否则进行严厉处罚。